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办公平台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网站首页
企业概况
企业简介
企业荣誉
企业文化
董事长致辞
产品展示
管材管件
改性制品
吹塑制品
注塑制品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员工心声
人物特写
销售网络
招贤纳士
企业视频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英赫配资坐落在辽宁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总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年生产能力在 3 万吨,是辽宁省生产制造全系列塑料制品的高科技研发型企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员工心声
人物特写
电话:0427-3581447
传真:0427-3593258
E-mail:pjhssc@163.com
南乐县召开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8-05-03 浏览次数:99
日前,南乐县召开治理白色污染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动员会,孙栋、刘冰、刘翠、张耀华、黄泽岭等全体县级干部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副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部分中小学负责人及生产企业、用户代表共计850人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冰主持会议。
县委书记孙栋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召开南乐县治理白色污染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动员会,主要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遏制“白色污染”,推广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打造绿色南乐、生态南乐。就做好推广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孙栋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升认识。推广使用可降解制品是世界各国的共识、贯彻新思想的体现、千载难逢的机遇。南乐县在推广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制品方面先行一步,不仅是建设生态南乐的需要,也是做大做强生物基材料产业的重要契机。希望全县上下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抓好落实。二是抓住关键,重点突破。一要突出政府带头。党政机关、各类学校、敬老院、医疗机构等国有单位要带头,坚持使用可降解制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为全县群众做表率。二要突出重点领域。突出抓好商场超市、餐饮门市、集贸市场、外卖送餐等关键领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6月1日,各经营单位要全面推行可降解塑料制品有偿使用制度,禁止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的购物袋。广大经营者要积极响应,做好准备,为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作出应有的贡献。三要突出全面覆盖。要坚持稳步推进,逐步在全县农业领域内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地膜、农膜塑料制品,实现在全县范围内可降解塑料制品全覆盖。三是统筹协调,凝聚合力。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南乐县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要落实好《南乐县关于治理白色污染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实施意见》,学习借鉴各地推广利用可降解制品的经验做法,确保禁塑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强化执法监管。县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深入超市、商场等,对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塑料制品进货渠道管理,把“禁塑”触角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确保可降解塑料制品得到全面推广。三要强化舆论宣传。县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以及自媒体,要开辟专栏,创新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环保理念、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重要意义。要举办丰富多彩的可降解塑料制品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多形式进行立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浓厚氛围。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冰主持会议时指出,一是必须认清形势。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已是势在必行。二是必须统一认识。作为全国两家之一的国家级生物基材料产业化集群所在地,南乐有义务、有责任率先推广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形成示范效应,扩大影响力。这也是南乐响应中央号召、履行环保责任的重要举措,具有深远的政治、社会意义。推广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县委、县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三是必须明确责任。会后,县发改委、环保局、工商质监局等县直单位和12个乡镇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各负其责、各履其职,确保生物基可降解塑料的推广使用、叫响名号,按照节点顺利推进。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刘玉林宣读了《中共南乐县委、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治理白色污染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质监局、百姓量贩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
上一篇:
改性塑料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行业产值将超2000亿
下一篇:
改性废旧塑料在塑料管道中的创新应用
>>返回
恒生微信公众平台
@ 盘锦恒生塑材
企业概况
企业简介
企业荣誉
企业文化
董事长致辞
产品展示
管材管件
改性制品
吹塑制品
注塑制品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员工心声
人物特写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英赫配资 地址:中国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工业一街9号
辽ICP备14017348号-1
招贤纳士
公安备案号:21110202000124